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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海洋环流与波动重点实验室行政管理条例
时间:2014-10-24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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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 则
1. 行政和秘书工作对KLOCAW的整个科研工作起着极其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。秘书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将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,为他们分忧。为了保证KLOCAW的行政秘书工作全力、高效运转,进一步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研究室的正常运转,增强服务意识,特制定本条例。
二、义务和职责
2. 行政副主任:
(1)维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,负责上级部门、研究所各项工作的落实;
(2)科研环境的维护,提供良好办公条件;
(3)运行费的使用管理,设备的更新、引进;
(4)安全保卫、保密工作及文件的分发和各种措施的落实;
(5)科研资源的分配和管理。
3. 主任助理:
(1)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和科业务管理;
(2)科研档案的整理、归类、管理、数据积累,填报业务报表;
(3)起草各类通知、年终总结和规章制度;
(4)开放课题、客座研究人员的管理;
(5)筹办学术年会、学术委员会会议及其他会议和活动;
(6)编辑年报,技术报告的规划和出版;
(7)外事活动接待和安排。
4. 设备管理:
(1)保证计算机、出海设备的完好,日常维护和保养,设备档案、资料的收集、整理;
(2)应用软件的引进和开发;
(3)设备使用人员的初级培训。
5. 秘书:
(1)科技文章、各种材料的录入、排版、打印;
(2)维护微机室的微机和打印机,复印机的正常运行;
(3)传真机、电话的管理与维护;
(4)按时每天收发信件、报纸;
(5)为全室人员报销、领支票;
(6)发放奖金、津贴;
(7)购置文具、器材等办公用品;
(8)阅览室的管理,客座人员的后勤保障,学术会议的会务工作;
(9)学术报告的准备工作。
(10)网络主页的维护、更新和信息发布。
6. 本条例自2006年 5 月1日起试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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