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海洋环流与波动重点实验室行政管理条例

时间:2014-10-24  来源: 文本大小:【 |  | 】  【打印

一、总  

1. 行政和秘书工作对KLOCAW的整个科研工作起着极其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。秘书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将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,为他们分忧。为了保证KLOCAW的行政秘书工作全力、高效运转,进一步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研究室的正常运转,增强服务意识,特制定本条例。

二、义务和职责

2. 行政副主任:

1)维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,负责上级部门、研究所各项工作的落实;

2)科研环境的维护,提供良好办公条件;

3)运行费的使用管理,设备的更新、引进;

4)安全保卫、保密工作及文件的分发和各种措施的落实;

5)科研资源的分配和管理。

3. 主任助理:

1)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和科业务管理;

2)科研档案的整理、归类、管理、数据积累,填报业务报表;

3)起草各类通知、年终总结和规章制度;

4)开放课题、客座研究人员的管理;

5)筹办学术年会、学术委员会会议及其他会议和活动;

6)编辑年报,技术报告的规划和出版;

7)外事活动接待和安排。

4. 设备管理:

1)保证计算机、出海设备的完好,日常维护和保养,设备档案、资料的收集、整理;

2)应用软件的引进和开发;

3)设备使用人员的初级培训。

5. 秘书:

1)科技文章、各种材料的录入、排版、打印;

2)维护微机室的微机和打印机,复印机的正常运行;

3)传真机、电话的管理与维护;

4)按时每天收发信件、报纸;

5)为全室人员报销、领支票;

6)发放奖金、津贴;

7)购置文具、器材等办公用品;

8)阅览室的管理,客座人员的后勤保障,学术会议的会务工作;

9)学术报告的准备工作。

10)网络主页的维护、更新和信息发布。

6. 本条例自2006 5 1日起试行。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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